乌拉圭出租房屋驱逐:时间框架及逐条文章
乌拉圭有 两种不同的驱逐制度,期限也不同而究竟适用哪项规定,并非取决于债务,而是取决于你们的合同。根据LUC的无担保制度,法官会下令驱逐。 6个工作日 警长在规定时间内执行释放。 5个工作日 自命令送达之日起生效。根据通常规定,腾退期限为: 20天 而且发射必须在之后才能生效 15个工作日 自通知发出后的第二天起生效。
业主 他无法自行搬离在这两种制度下,驱逐都是由法警凭法院命令执行的(第19.889号法律第442条;第14.219号法令第62条)。更换门锁、切断水电煤气等服务或搬走个人物品并非驱逐程序中的步骤:即使债务仍然存在且合同已经到期,这些步骤也不适用。
卢森堡大学的快速通道程序尚未启动,因为它几乎没有保障:它需要…… 同时满足第 421 条的五项条件其中一项要求是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意受该法律管辖。如果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要求,则租赁合同适用第14.219号法令或《民法典》(以适用者为准)。
- 该房产应用作住宅用途。
- 房东得不到任何保障。
- 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期限和价格。
- 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愿意遵守本法律。
无担保租赁
只有当合同同时满足第 421 条规定的五个条件时,包括双方以书面形式声明服从本法。
第 19.889 号法律(LUC)第 421 条和第 437 至 444 条
| 通过 | 法律规定的最后期限 | 规则 |
|---|---|---|
恐吓和违约 如果在约定的付款期限过后仍未付款,房东将发出正式的付款通知(可能以挂号电报的形式),如果您在收到通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的三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则视为违约,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房东负责支付首次付款通知的相关税费和费用;后续付款通知的费用由您承担,但不得超过欠款总额的20%。 | 3个工作日 | 第19.889号法律,第437条 |
驱逐诉讼 如果租户拖欠房租,房东有权启动驱逐程序,该程序采用简易程序进行。法律并未规定启动该程序的期限:房东可以在第二天或数月后启动该程序。 | 没有法定期限 | 第19.889号法律,第438条 |
搬离截止日期 在颁布任何法令之前,法院会核实合同是否符合第 421 条规定的五项要求。一旦核实,法官会下令驱逐,期限为自判决通知租户之日起的六个工作日。 | 6个工作日 | 第19.889号法律,第439条 |
提出异议的截止日期 在同一驱逐令中,您有六个工作日的时间提出异议,但您只能提出三项异议:依据《一般诉讼法》第133条提出的异议、合同不符合第421条规定的异议以及付款异议。不允许部分付款,且未提供书面证据的付款异议将被驳回,不再进行进一步程序。 | 6个工作日 | 第19.889号法律,第440条 |
转让给房东 房东有六个工作日的时间对异议作出回应,之后将按照《一般诉讼法》第353条及后续条款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只有接受或驳回异议的最终判决才能上诉;其他裁决只能申请复议。 | 6个工作日 | 第19.889号法律,第441条 |
发射 一旦驱逐通知书签署完毕且截止日期已过,房东可以随时要求驱逐,而法警将在收到驱逐令通知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执行驱逐。 | 5个工作日 | 第19.889号法律,第442条 |
启动扩展 延期申请只能提出一次,且必须在预定日期前两个工作日提出。法官只有在您提供确凿的不可抗力证据时才会批准该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驱逐令以及准予或驳回延期申请的裁定均不得上诉。 | 5个工作日,仅限一次 | 第 19.889 号法律第 443 条和第 444 条 |
共同制度
其他一切情况。即使第102条规定该条款不适用于其他法律规定的房产,该程序也同样适用;对于拖欠租金的租户,该程序也同样适用。
法令 14.219,第八章,1 节(43 至 62 条)
| 通过 | 法律规定的最后期限 | 规则 |
|---|---|---|
恐吓和违约 如果租户在收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则视为违约。而通知本身也有等待期:必须在付款到期日后十天才能发出。 | 10个工作日 | 第14.219号法令第55条 |
正式通知的费用 房东负责支付首次催款通知相关的税费和手续费;后续催款通知的相关费用则由收到催款通知的人承担,无论其是否违约。如果您需要承担这些费用,则需预付催款金额的20%作为定金。 | 需求量的20% | 第14.219号法令第56条 |
搬离截止日期 在因拖欠房租而提起的驱逐诉讼中,法官会给予二十天的时间,并传唤您按照前文所述提出异议。如果没有提出异议,诉讼程序将不再进行,期限自相关通知发出之日起重新计算。 | 20天 | 第14.219号法令第48条 |
提出异议的截止日期 驱逐通知书明确规定了截止日期,要求被告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在所有情况下,都会在显眼位置张贴一份通知,要求被告声明是否存在任何转租人。 | 10个工作日 | 第14.219号法令第47条 |
支付费用即可结案 如果在提出异议的期限内,您存入所欠租金加上该金额的 40%(用于支付应计利息、税款和费用),则针对未支付租金的租户的驱逐诉讼将被驳回。租户或转租户只能享受一次此项驳回优惠。请注意:目前流传的 60% 是 1974 的原始措辞,已被 30/12/1985 法 15.799 第 17 条取代。 | 欠款金额 + 40%,仅需一次性支付 | 第14.219号法令第51条 |
支付费用可延长期限。 如您在约定期限内存入应缴租金加上20%作为利息和费用补偿,则可获准延长付款期限;法院随后会将付款期限延长至按时支付租金的租户应得的全部金额。每宗案件仅可获准一次延期。如需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您必须证明您已按月向中央银行存入租金。 | 欠款金额 + 20%,仅需一次性支付 | 第14.219号法令第52条 |
发射 一旦驱逐期限届满,住户可自行承担费用并提出申请后被驱逐。该条款规定了两项限制:驱逐必须在通知被告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执行;如遇疾病或正当的不可抗力,法官可将驱逐期限延后至多六十天。驱逐令不得上诉。 | 提前15个工作日,延期60天 | 第14.219号法令第62条 |
为什么这里没有说明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为每个步骤设定了截止日期,而不是法院审理这些步骤之间的时间。有一个步骤没有法定截止日期:第438条授权房东在租户违约后启动驱逐程序,房东可以在第二天或几个月后启动该程序。将上表中的各行数据相加会得到一个没有案件符合的总数,因此截止日期逐一列出,并附有相应的条款,总数不予公布。
第14.219号法令的一半不适用于现代公寓。
El artículo 102 excluye de la ley a los contratos sobre fincas construidas después del 2 de junio de 1968 «con excepción de las contenidas en el Capítulo VII y Sección I del Capítulo VIII». El Capítulo VII son las garantías y la Sección I del Capítulo VIII (artículos 43 a 62) es el procedimiento: o sea que de esa ley sobreviven los plazos de las tablas de arriba, y no sobreviven las prórrogas y los plazos del Capítulo VI, que son justamente los que más se citan. El mismo artículo agrega otra cosa que se pasa por alto: los beneficios para inquilinos sólo los puede invocar quien tenga la calidad de buen pagador, pero el procedimiento del Capítulo VIII se aplica igual a los malos pagadores.
| 因果关系 | 驱逐期限 | 规则 |
|---|---|---|
| 第24条(第2款除外)和第26条第1款和第5款规定的例外情况 | 一年 | 第14.219号法令第32条 |
| 破败房产(第26条第5款) | 法官可自行设定期限,但不得超过 180 天。 | 第14.219号法令第32条 |
Estos plazos son de las causales excepcionales, no del desalojo por falta de pago, y viven en el Capítulo VI: en una finca construida después del 2 de junio de 1968 no se invocan.
常见问题解答
沿着这条路走
来源
本信息已于2026年10月8日与impo.com.uy网站上的有效文本进行核对。本页面仅供参考,不能替代律师的建议:案件的最终裁决以法官的判决为准。如果您已收到传票或面临诉讼,可寻求免费法律援助。
- 第19.889号法律(LUC)第421条——无担保租赁的五项条件,以及缺少任何一项时的适用规定
- 第19.889号法律第437条——通知和违约:三个工作日,以及费用的20%上限
- 第19.889号法律第438至441条——简易程序、六个工作日期限和可采纳的例外情况
- 第19.889号法律第442至444条——执达吏的驱逐、因不可抗力而延长期限以及不得上诉
- 法令 14.219,第 48 条——因逾期付款而驱逐的二十天期限
- 第 14.219 号法令第 51 条规定,以欠款金额加 40% 的罚款结案,仅限一次(第 15.799 号法律第 17 条措辞)。
- 第 15.799 号法律第 17 条——将第 51 条原先的 60% 改为 40% 的规定
- 第14.219号法令第55条——默认期限:十个工作日,以及事先通知的等待期
- 法令 14.219,第 62 条——上市:等待十五个工作日,最多可延期六十天
- Decreto-Ley 14.219, art. 102 — alcance: las fincas construidas después del 2 de junio de 1968 quedan fuera de la ley salvo el Capítulo VII y la Sección I del Capítulo VIII